目前分類:打雜大嬸的Soapbox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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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記得之前跟K討論到底何時該離職的時候,我說:至少要生一個孩子再走吧。

話真的不能亂講,因為育嬰留停復職之後,我就決定提離職。因素有很多,公司也沒有故意刁難,但決定的因素是我沒事做+公司要搬遷到內湖,或者是說,我已經不想在這間公司再做這些工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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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有一間Y公司,員工的管理是以老闆的心情還有個人喜好為準,發年終的時候有點類似選妃,誰被打勾勾就得雙倍或三倍,後來因為老闆身體不好把公司賣掉了,有大公司的專業經理人來管理了,從無比鬆散的美式(沒在)管理開始走向制度化了,不能接受(還有獲得好處)的員工就離開了,留下了一些甲乙丙條款來規範之後的人,弱勢的管理單位看起來要因為越來越嚴謹的制度茁壯了,大嬸深信公司建立完整制度認真做好管理有SOP升遷透明就會有更美好的未來。

有一天大嬸的主管告訴大嬸:我修改了管理辦法幫你省了很多工,以後三天內沒清垃圾的人就把他的垃圾桶沒收,要丟垃圾就走出去丟在大樓的垃圾桶,而且是自公告日即刻實施!大嬸心想:現在是認真要來嚴格執行嗎?主管這次居然想要主動當黑臉?所以大嬸在最後一次跟主管確認後,便實施了撤收垃圾桶的新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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